即将到来的9月,又一批涉及民生的新规开始施行。法治如春风化雨,保障你我生活更加美好。 不得变相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后盾。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9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报废机动车回收更便利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9月1日起施行。与以往的回收“论斤卖”相比,细则确认允许将具有循环利用价值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再制造后予以再利用。为避免报废车的“五大总成”在非法拆解环节重新流回市场,细则明确,回收拆解企业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 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保 根据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民事诉讼中测谎结果不属于合法证据 根据最高法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测谎结果不属于民诉法规定的合法证据形式。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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